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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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珩儿长高了,也懂事了。

    ”乔知予习惯性伸出手去,揉了揉他的后脑勺,神情十分欣慰,随手把球丢给了他。

     应元珩接过球,脸上却有些发红,把球偷偷的往身后藏了藏,好像被叔父抓到玩球,是一件有些丢脸的事情。

     不过少年人的羞赧转瞬即逝,他很快就围在高大威武的叔父身边,开始问长问短。

     “叔父,今年还是您教我们骑射吗?” “叔父,北戎朔狼真的三头六臂吗,可不可以和侄儿讲讲?” “今年秋猎您会来吗,可不可以和我们一起打马球?三哥、五弟六弟大家一定会很开心的!” 乔知予耐着性子一一回答了他,把他打发走时,脸上的神情甚至堪称慈爱。

     可爱的小崽子,不愧是她乔迟的种。

     应离阔的皇帝要是当腻了,就把这小崽子扶上去,到时候,算起辈分,她还是太上皇呢! 作恶的欲念又在她的心底澎湃起来,让她的脸上忍不住浮现出一个憧憬的微笑。

     好玩!实在太好玩了! 第22章第二十二癫 盛京城西,安乐坊。

     下午未时,街道上车马粼粼,人声鼎沸,熙来攘往,热闹非凡。

     乔知予从皇城出来,没着急回家,反而是驱马来到喧哗热闹的安乐坊红街,一埋头扎进了胭脂铺。

     胭脂,一种很奇妙的小东西,搽到腮上能为女子添三分娇媚,润湿了以后,还可涂到唇上,点到额间。

    芙蓉面之上的一抹浅红、一抹薄艳,总是那么恰到好处,能勾动人心底深处的喜爱。

     第一世时,乔知予对胭脂水粉爱不释手,常常用这些装点自己,效果不错;第二、三世,她不再用得上这些东西,但偶尔也会一时兴起,亲自去店里挑些喜欢的颜色,自己不涂,而是回家以后一点点给姻姻涂上。

     虽然听起来就很变态,在镜前搂着姻姻点胭脂的过程看起来也很变态,但是这已经算是她为数不多的比较健康的小爱好。

     当然这次来选胭脂,不只是为了玩。

    姻姻又要开始重新选择人生路了,事关任务成败,她最近得送点胭脂水粉,送点珠宝首饰,好好哄哄她。

     刚一走进胭脂铺,一股馥郁的脂粉香气便扑了人满身。

     胭脂铺老板姓徐名妙,已经与乔知予相熟。

    见是熟客光顾,她笑眯眯的拉她进了雅间,摆出了最新的一批胭脂水粉,还大方的撩起衣袖,露出半截肤如凝脂的玉臂,供客人试色。

     乔知予也不客气,一只手按住美人的手腕,一只手抓起细软的羊毫毛笔,细细润湿了,蘸匀胭脂,提笔落在她莹白如雪的小臂内侧,留下一抹惊心动魄的艳色。

     男客来帮女眷来选胭脂,一直以来都是可以试色的,但不是这种活色生香的试法,店里有羊皮纸,男客要试,比对着女眷的肤色自己拿去。

    乔知予这一世耳聪目明,而且过目不忘,压根不用试,就知道什么颜色最适合家里的小姑娘,所以一开始都是直接指几个颜色包起来,直到老板徐妙盛情邀约…… 说实话当徐妙含情脉脉的媚眼第一次飞到她脸上的时候,乔知予是很惊讶的。

     她历经的三世里,作战领域各不相同,第一世是后宫,第二世是江湖,第三世前半段是沙场,后半段是朝堂。

    在这三世之中,第二世是她成长最快的时候,乱世之中,她从无到有,建立起名震江湖的不知阁与摘星处,而这功绩之中,绝对少不了徐妙的从旁协助。

     没错,徐妙,曾是她前世的左膀右臂,是她在腥风血雨的江湖中最倚仗的伙伴。

     第二世那十六年,乔知予曾为面前这个女子徒手挡剑,徐妙也曾为她以身试毒,她们并肩作战,生死相托,共同撑起了不知阁与摘星处,卖人命、卖消息、为许多流离失所的女子与幼童提供庇护,在混乱的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