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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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万一将来有一天他走了,不是更对不起人家吗?
想到这里,袁夕不在看李俊,而是往李俊相反的方向走去。
两人这一路你追我赶的跑了很远,袁夕这才发现,他们竟然已经顺着官道跑到了县城门口。
只见不远处横卧着一道城墙,城门口的匾额上写着三个大字---昌平县。
来来往往的农民小贩挑着担子,背着包袱,在城门口进进出出。
几个衙役打扮的人站在城门口,无聊的打着哈欠,那站姿,真是一点儿当兵的样子都没有。
袁夕不满地看着那几个衙役没精打采的样子,这种站没站像的士兵,在部队里一天至少要被教官罚三次。
不过,他并没有将这种不满表现在脸上。
也没有进城,而是被城门口那个卖包子的小摊吸引住了。
早上没吃东西,还跑了那么久,他现在才发现自己的肚子很饿很饿。
他把自己身上带的东西盘算了一下,最后决定把那不锈钢指甲剪卖了,换点钱生活。
袁夕对古代也是有些了解的,古代应该没有不锈钢,像指甲剪这样精巧的不锈钢器具,更应该是独此一份,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打定了主意,袁夕不再盯着那卖包子的小摊,转头向城门走去。
那两个打着哈欠的守城士兵看到他那异于常人的打扮,和一头短短的头发。
皱了皱眉,便上前拦住了他。
“你是哪里人?怎么这身打扮?头发还这么短?”一个略胖的守城士兵挡在他面前问。
袁夕心里已经想好了说辞,便道:“二位大哥,我叫袁夕,家住在张家村。
我小时候算命的说我十八岁之前命里有劫,只有依靠佛祖庇佑才能化解灾厄。
于是我爹便把我送进了金莲寺里进修,今年我刚满18岁生日,就还俗回家来了。
只是刚还俗不久,头发还没长长,所以才是这个模样。
至于我身上的这身衣服,是我在山上自己琢磨着做出来的。
” 好在他身上穿的是比较普通的衬衫加黑裤子,不是那种稀奇古怪的奇装异服。
他长得白白净净的,看起来嫩的很。
说18岁,那两个守门士兵也没有怀疑。
听他在金莲寺出家过,倒是对他高看了一眼,没怎么难为他,便放他进城了。
他进城后,就开始找能买他指甲剪的买家。
这个县城并不怎么繁华,街道两旁开着一些店铺,但看起来大都比较破旧,卫生状况也令人担忧。
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并不多,穿着也并不怎么干净整齐。
看起来都不像是太有钱的。
周围的路人经过他时,看向他的目光都像是在看什么稀罕事物似的。
就算袁夕向来脸皮比较厚,被看多了也不由有些不好意思。
向人打听了城里最繁华的酒楼,当铺在哪里,他就朝着最近的一家当铺走去。
袁夕还是第一次进古代的当铺,这挡铺的柜台是用木栅栏封闭起来的,只留了一个一尺高的洞。
跟电视剧里演的那些古代当铺差不多。
当铺的伙计见他进来,便面带微笑的问:“客官,你想当什么?” 袁夕一脸高深莫测,道:“你们老板在吗?我要当的这东西是个稀罕货,整个大渊朝只此一份,是我师父给我的。
价格可不便宜。
” 那伙计闻言一愣,道:“客官您稍等,我去找我们老板过来。
” 他说完就转身进了里间,过了不一会儿,就领着一个白白胖胖,穿着丝绸的中年男人出来了。
那中年人面上笑眯眯的,眼睛里却透着精光。
上下打量了一番袁夕,道:“我就是这里的掌柜的,小兄弟,你要当什么?” 袁夕点头,将口袋里的指甲剪拿出来,让掌柜的仔细看看,道:“这个东西的材质很不一般,叫做不锈钢,十分坚硬,比精铁还要坚固很多。
却永远不会生锈,表面光滑可鉴,水火
两人这一路你追我赶的跑了很远,袁夕这才发现,他们竟然已经顺着官道跑到了县城门口。
只见不远处横卧着一道城墙,城门口的匾额上写着三个大字---昌平县。
来来往往的农民小贩挑着担子,背着包袱,在城门口进进出出。
几个衙役打扮的人站在城门口,无聊的打着哈欠,那站姿,真是一点儿当兵的样子都没有。
袁夕不满地看着那几个衙役没精打采的样子,这种站没站像的士兵,在部队里一天至少要被教官罚三次。
不过,他并没有将这种不满表现在脸上。
也没有进城,而是被城门口那个卖包子的小摊吸引住了。
早上没吃东西,还跑了那么久,他现在才发现自己的肚子很饿很饿。
他把自己身上带的东西盘算了一下,最后决定把那不锈钢指甲剪卖了,换点钱生活。
袁夕对古代也是有些了解的,古代应该没有不锈钢,像指甲剪这样精巧的不锈钢器具,更应该是独此一份,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打定了主意,袁夕不再盯着那卖包子的小摊,转头向城门走去。
那两个打着哈欠的守城士兵看到他那异于常人的打扮,和一头短短的头发。
皱了皱眉,便上前拦住了他。
“你是哪里人?怎么这身打扮?头发还这么短?”一个略胖的守城士兵挡在他面前问。
袁夕心里已经想好了说辞,便道:“二位大哥,我叫袁夕,家住在张家村。
我小时候算命的说我十八岁之前命里有劫,只有依靠佛祖庇佑才能化解灾厄。
于是我爹便把我送进了金莲寺里进修,今年我刚满18岁生日,就还俗回家来了。
只是刚还俗不久,头发还没长长,所以才是这个模样。
至于我身上的这身衣服,是我在山上自己琢磨着做出来的。
” 好在他身上穿的是比较普通的衬衫加黑裤子,不是那种稀奇古怪的奇装异服。
他长得白白净净的,看起来嫩的很。
说18岁,那两个守门士兵也没有怀疑。
听他在金莲寺出家过,倒是对他高看了一眼,没怎么难为他,便放他进城了。
他进城后,就开始找能买他指甲剪的买家。
这个县城并不怎么繁华,街道两旁开着一些店铺,但看起来大都比较破旧,卫生状况也令人担忧。
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并不多,穿着也并不怎么干净整齐。
看起来都不像是太有钱的。
周围的路人经过他时,看向他的目光都像是在看什么稀罕事物似的。
就算袁夕向来脸皮比较厚,被看多了也不由有些不好意思。
向人打听了城里最繁华的酒楼,当铺在哪里,他就朝着最近的一家当铺走去。
袁夕还是第一次进古代的当铺,这挡铺的柜台是用木栅栏封闭起来的,只留了一个一尺高的洞。
跟电视剧里演的那些古代当铺差不多。
当铺的伙计见他进来,便面带微笑的问:“客官,你想当什么?” 袁夕一脸高深莫测,道:“你们老板在吗?我要当的这东西是个稀罕货,整个大渊朝只此一份,是我师父给我的。
价格可不便宜。
” 那伙计闻言一愣,道:“客官您稍等,我去找我们老板过来。
” 他说完就转身进了里间,过了不一会儿,就领着一个白白胖胖,穿着丝绸的中年男人出来了。
那中年人面上笑眯眯的,眼睛里却透着精光。
上下打量了一番袁夕,道:“我就是这里的掌柜的,小兄弟,你要当什么?” 袁夕点头,将口袋里的指甲剪拿出来,让掌柜的仔细看看,道:“这个东西的材质很不一般,叫做不锈钢,十分坚硬,比精铁还要坚固很多。
却永远不会生锈,表面光滑可鉴,水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