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犬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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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凭据,拿着钱票走人,直奔百货大楼。

     穿书前,她是海城百货大楼的常客,正好看看七零年代的百货大楼啥样。

     六层小洋楼,沈晓棠一进门就闻到一股诱人的香气。

     正好她中午没吃饭,随手买了个小蛋糕,边走边吃。

     浓郁绵密的奶油入口即化。

     “唔,一点添加剂没有,真好吃!” 沈晓棠转悠着走到粮油处,一口气买了一百斤大米白面,让男售货员帮忙搬到楼梯口僻静处,再趁人不注意偷偷把东西运回空间里。

     囤好粮食,她又上楼买了些这年月的金贵货。

     鸡蛋,红糖,大白兔奶糖,点心…… 还有脸盆,毛巾,布料,棉花…… 沈晓棠看着堆得满满登登的空间,还有手里剩下的九百块,美滋滋去了服装区。

     她的衣服大多被沈宝珠拿走,只剩下几件带补丁的,实在没法穿。

     沈晓棠看着仅有的几件布拉吉,挑挑拣拣,完全没有穿书前逛街时的满足感。

     正逛着,耳边突然传来两道熟悉的声音。

     “宝珠妹妹,你选好了没?” 王立国正陪着沈宝珠挑选明天上班的行头。

     “立国哥,你看我戴这块好看不?” 女士手表,藕粉色皮带,衬得沈宝珠手腕粗大,皮肤黝黑。

     沈晓棠不懂,女主为什么这么执着于粉色。

     粉色是好看,但并不适合她。

     王立国显然也这么觉得,皱眉摇头。

     “你戴这个不好看,还是试试别的颜色吧。

    ” 说着,挑了一条灰绿色地递给她。

     灰绿色饱和度低,不会衬得肤色重的人土气。

     谁知沈宝珠非但不喜欢,反倒委屈起来。

     “立国哥,你是不是嫌弃我?嫌弃我穿粉色没有晓棠姐姐好看。

    ” 沈晓棠恍然,原来沈宝珠是在学她。

     王立国专吃沈宝珠这套,立刻开始愧疚。

     “宝珠妹妹,我没有那个意思。

    ” “既然你喜欢粉色,那咱们就买粉色。

    ” 说完,麻利从兜里掏钱。

     沈宝珠白得一块手表,唇角崩都崩不住,直往上翘。

     沈晓棠对着他俩翻了个白眼,心里替原主不值。

     原主参加工作两年,送过王立国银质的袖口,领带,西装,还有漂亮国进口的保温杯…… 王立国呢,送给原主最贵的东西就是一条丝绸发绳。

     统共不到五块钱! 抠搜男! 沈晓棠看不上百货大楼里的衣服,想去旁边的进口商店看看。

     刚一转身就被两人发现。

     “姐姐,你怎么在这儿?爸妈都在担心你,你却一个人来逛街?!” 沈宝珠又开始她那套茶言茶语。

     王立国也是一脸斥责。

     “沈晓棠,你都要回乡下了,也该收敛点。

    你亲爸妈是农民,可经不住你这么霍霍!” 沈晓棠一听这话就气不打一处来。

     几步走到王立国跟前。

     “我花我自己钱,用得着你在这儿狗吠?!” “你清高,你节俭,有本事你把我之前送你的东西都还回来啊!” 喜欢七零娇气包,穿书后被腹黑京少宠上天请大家收藏:()七零娇气包,穿书后被腹黑京少宠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