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近身搏杀

关灯
    近距离到底是枪快,还是刀快? 这个问题有很多答案,有人说, 七步之外,枪快,七步之内,刀快, 也有人说, 七步之外,枪快,七步之内,枪又准又快。

     但是如果在一步之内呢, 一步的范围内,已经到了贴身肉搏的范围,在这个范围里子弹很难打在致命处, 道理很简单,在敌人距离太近的时候, 你想要瞄准不停移动的目标时,手部和眼球需要进行大幅度的移动, 人体这个目标很大没错,但是对于手枪来说其实致命点很小,特别是身穿防弹衣的敌人, 近距离移动,致命点就在不停变换位置, 在贴身战斗时,手持利器的敌人反而会占据优势, 相反远距离时,敌人快速移动,在观察中其实移动相对较慢,对于眼球和手部的移动幅度来说很小,反而瞄准更容易, 现实不是游戏,失误就会死亡, 林阳走到今天,其实一直都靠的是他的绝对枪感和子弹时间,靠着超乎常人的反应力和精准度, 在面对毒贩和帮派分子,自然无往而不利, 但是现在面对的这个,绝对是一个格斗高手,在矮身冲刺扑击的时候,还侧了一下肩膀, 反应极其之快,原本奔着他头去的子弹只命中了他的肩膀, 林阳身穿防弹衣,匕首是捅不穿的,而对面这个家伙显然也是知道, 在撞进林阳怀里的时候,左臂抬肘,将林阳右手向下压的枪口打的抬起, 右手的刀直奔林阳的脖颈刺了过来, 子弹时间! 林阳心中警铃大作,还是百密一疏,觉得区区四个毒贩,在面对他们突击作战的情况肯定是一触即溃, 并没有像上次干掉那帮杀手一样上来就开启能力,现在把自己陷入了险地, 但是现在不是后悔的时候, 林阳肌肉绷紧,同样扭身发力,抬起左臂,刺向脖颈的匕首被迫扎进了肩膀的肌肉里, 刺痛让林阳呼吸又粗重一截,整个肩膀发力,把匕首夹紧,顺势想用肩膀砸击面前的敌人, 没想到敌人发力了一下,发现匕首拔不出来,果断松手矮身躲过林阳的肩膀撞击, 接着弯臂曲肘一击肘击横着砸在林阳的腰侧, 宁挨十拳不接一肘,肘击堪称人杀伤性最强的徒手攻击, 肾上腺素拉满,肌肉完全发力的林阳挨了这一下,也感到了剧烈的疼痛,一口气差点没上来, 林阳想用右手握着的格洛克向下射击,却被这家伙屈指刺拳砸中手腕,格洛克掉落, 林阳毫不犹豫的曲肘下砸,没想到面前这个家伙在他怀里直接矮身躲过, 同时还接住了自己右手松开落向地面的格洛克, 毫不犹豫的举枪向上,妄图对准林阳的下巴开枪, 肾上腺素再强,那也顶不住从下巴射进大脑的子弹啊,死亡的威胁瞬间降临, 如同死神的镰刀勾住了自己的脖颈一样,五感全开的林阳汗毛直竖, 兔起鹘落,这几步动作不过两秒钟, 野狼已经回头,看到了全程的近身搏斗,但是这家伙及其狡猾,堪称是钻在林阳怀里进行的贴身短打, 野狼一时间还不敢直接开枪,害怕误伤,冲了过来打算帮忙,看到那家伙居然夺枪打算反杀, 毫不犹豫的松开握着的步枪探出手压住了他持枪的手腕,猛然向下发力, 啪!啪!啪! 这家伙的左肩本就挨过一枪,根本受不住野狼的向下压的力气, 格洛克枪口接连冒出火焰,最终却没能抬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