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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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觌
韩彻者,以乾元中任陇州吴山令。
素与进士宇文觌、辛稷等相善,并随彻至吴山读书,兼许秋赋之给。
吴山县令号凶阙,前任多死。
令厅有大槐树,觌、稷等意是精魅所凭,私与典正,欲彻不在砍伐去之,期有一日矣。
更白彻,彻谓二子曰:“命在于天,责不在树,子等无然。
”其谋遂止。
后数日,觌、稷行树下,得一孔,旁甚润泽,中有青气,上升为云。
伺彻还寝,乃命县人掘之,深数尺,得一冢,冢中有棺木,而已烂坏,有少齿发及胫骨、胯骨犹在。
遥望西北陬,有一物,众谓是怪异,乃以五千顾二人取之。
初缒,然画烛一束,二人背刀缘索往视,其食瓶。
瓶中有水,水上有林檎、缒夹等物,泄出地上,悉如烟销。
彻至,命佐史收骨发,以新棺敛,葬诸野。
佐史偷钱,用小书函折骨埋之。
既至舍,仓卒欲死。
家人白彻,彻令巫视之,巫于彻前灵语云:“已是晋将军契苾锷,身以战死,受葬于此县。
立冢近马坊,恒苦粪秽,欲求迁改。
前后累有所白,多遇合死人,遂令冥苦无可上达。
今明府恩及幽壤,俸钱市榇,甚惠厚。
胥吏酷恶,乃以书函见贮骨发,骨长函短,断我胯胫,不胜楚痛,故复仇之耳。
”彻辞谢数四,自陈:“为主不明,令吏人等有此伪欺。
当令市榇,以衣被相送,而可小?赦其罪,诚幸也。
”又灵语云:“寻当释之。
然创造此谋,是宇文七及辛四,幽魂佩戴,岂敢忘之。
辛侯不久自当擢禄,足光其身。
但宇文生命薄无位,虽获一第,终不及禄。
且多厄难,无当救其三死,若忽为官,虽我亦不能救。
”言毕乃去。
佐史见释,方获礼葬。
觌家在岐山,
素与进士宇文觌、辛稷等相善,并随彻至吴山读书,兼许秋赋之给。
吴山县令号凶阙,前任多死。
令厅有大槐树,觌、稷等意是精魅所凭,私与典正,欲彻不在砍伐去之,期有一日矣。
更白彻,彻谓二子曰:“命在于天,责不在树,子等无然。
”其谋遂止。
后数日,觌、稷行树下,得一孔,旁甚润泽,中有青气,上升为云。
伺彻还寝,乃命县人掘之,深数尺,得一冢,冢中有棺木,而已烂坏,有少齿发及胫骨、胯骨犹在。
遥望西北陬,有一物,众谓是怪异,乃以五千顾二人取之。
初缒,然画烛一束,二人背刀缘索往视,其食瓶。
瓶中有水,水上有林檎、缒夹等物,泄出地上,悉如烟销。
彻至,命佐史收骨发,以新棺敛,葬诸野。
佐史偷钱,用小书函折骨埋之。
既至舍,仓卒欲死。
家人白彻,彻令巫视之,巫于彻前灵语云:“已是晋将军契苾锷,身以战死,受葬于此县。
立冢近马坊,恒苦粪秽,欲求迁改。
前后累有所白,多遇合死人,遂令冥苦无可上达。
今明府恩及幽壤,俸钱市榇,甚惠厚。
胥吏酷恶,乃以书函见贮骨发,骨长函短,断我胯胫,不胜楚痛,故复仇之耳。
”彻辞谢数四,自陈:“为主不明,令吏人等有此伪欺。
当令市榇,以衣被相送,而可小?赦其罪,诚幸也。
”又灵语云:“寻当释之。
然创造此谋,是宇文七及辛四,幽魂佩戴,岂敢忘之。
辛侯不久自当擢禄,足光其身。
但宇文生命薄无位,虽获一第,终不及禄。
且多厄难,无当救其三死,若忽为官,虽我亦不能救。
”言毕乃去。
佐史见释,方获礼葬。
觌家在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