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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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衣来玩情趣?
知道沈文澜需要的正是这种“主场优势”,所以李念琛只能强忍着劝说她换一间大房子的欲望,带着尽可能少一些的生活用品搬进她的一室户。
工作和生活的压力在一个刻意邋遢的室友面前都变得微不足道,你不得不承认,女人可以假装脱力假装抽搐假装尖叫,男人却很难假装始终兴致盎然,当然,除非使用了辅助性药物。
这个几乎残酷的事实让两人不约而同地想,如果真的结婚,过了一段时间也会热情冷却,兴致缺缺吧,于是大家颇有默契地暗自猜想着彼此生腻的那一天究竟几时会来。
这天晚上,沈文澜敷着睡眠面膜一瘸一拐地挪到床边,掀起被子把自己放进去。
在床上看着文件的李念琛对她突发性的残障好奇不已,一问才知道是因为穿高跟鞋而磨出的水泡,沈文澜又怕疼,所以难免显得夸张了一些。
他掀开被子去确认她的伤情,雪白粉嫩的一双脚上几个大大的水泡看起来很是骇人,“这么怕疼还穿什么高跟鞋?”李念琛皱着眉问道。
“我本来是不穿的,怕跟我共事的男同事们心灵受损嘛,”在南方,确实比不少男人更高大的沈文澜苦着脸回答:“可是跟你出去总不能穿平底鞋吧?!”谁说只有男人是视觉动物?女人也十分追求“看起来”的般配。
李念琛看着沈文澜的一双脚,以她的身高来论,她的脚算小的了。
没怎么受过高跟鞋摧残的双脚显得细皮嫩肉,她的足弓很高,骨肉分布得当,脚趾纤长,脚背的皮肤和身体其他部分的皮肤不同,因为见得光少所以格外白皙光滑,甚至可以见到青色的脉络隐隐蔓延其上,靠近脚底和脚跟的地方是淡淡的粉色……他对女人的脚可没有什么特殊的癖好,但是对着这双玉足,他却十分愿意承认李念瑜的审美眼光确实不差。
“你,你干什么?”沈文澜的女中音在小小的空间里支离破碎,枕套上全是她不慎沾上去的面膜……这不是一次卫生的体验,可但凡香艳刺激的体验都绝不卫生。
对于李念琛这个准女婿,方萍的态度也很是纠结,她认为这个男人要么让女儿幸福到极点,要么让女儿痛苦到极点,这样极端的选择太过危险,与那些找个合适的人结婚过日子的太平模式相去甚远,她为女儿担心,却也偷偷在心中认可沈文澜的这种“不疯魔不成话”的感情观。
准丈母娘的松口让李念琛有些受宠若惊,因为在他的印象中,方萍是个足以跟自家老妈分庭抗礼的殿堂级人物,所以从来没想过能轻易过了这一关。
表明了自己是以结婚为前提和沈文澜进行试婚的李念琛被准许观赏沈文澜的家庭相册,其中的照片据说大部分都是由早逝的准丈人拍摄的。
照片里的女孩子从呱呱坠地到亭亭玉立,每一张都是一段难忘的时光,李念琛下面有两个妹妹,所以很清楚一个父亲可以如何宠爱一个女儿,沈文澜是政策使然的独生女,便被父亲用尽全部心底血去浇灌。
方萍指着相册的最后一张,告诉李念琛,“这张是十四岁,也是最后一张,再以后就没有拍过了。
”一则她们孤女寡母没有闲心也不想代替已故的人拿相机,二则沈文澜因病在青春期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肿胀发胖起来,而且满脸大红痘,爱美的小姑娘更加不想拍照了。
李念琛看着照片里白衬衫牛仔裤的少女,她在阳光下笑得令人目眩。
十四岁的少女看上去无忧无虑又带了点那个年纪情窦初开时才有的淡淡的懵懂,她的气质清冽,五官无一不秀气,长发被扎成两个辫子分垂两边,身躯四肢都纤长合宜,小小年纪却能肯定日后必然是个美人胚子。
李念琛一直知道沈文澜很耐看,本以为她是那种端庄得体八面玲珑的长媳范本,却没想到她也曾是一个不输孙佩佩的精灵般的少女,可能他并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可能李念瑜的看法才是正确的,他确实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了。
方萍见准女婿看一张旧照片看得如此入神,心里也大概有数了,“喂!”她板着脸叫醒李念琛,又忍不住笑出来,“喜欢就给你带回去好了。
” 来正式拜访的李念琛此刻还穿着西装马甲,这种情况下还做一本正经状显得很是滑稽,“不不不,您留着吧,”他想起之前跟沈文澜一起拍过的婚纱照,胸口阵阵柔软,“以后我们可以再拍的。
” 买熟食几乎成为回门习惯的沈文澜开门进来,看到方萍居然把相册拿出来给李念琛看了,估计也说了不少严肃沉重的话题,她冲过去抢过相册玩笑道:“看看,看看,岁月到底是把杀猪刀,本人虽不至面目全非,但也是遍体鳞伤一身是血啊!” 方萍抽打着女儿汗淋淋的爪子,把相册夺回来清理干净,“年纪一大把了还毛手毛脚的,你当自己还小啊!” 年近而立的沈文澜受不得这么大的刺激,夸张地捂着心口作中箭状,“哎哟,老妈你这刀补得……”无论沈文澜回来之前的气氛如何,总之现在的气氛已经被她一通胡搅蛮缠弄得欢乐起来了。
回去之后,李念琛向沈文澜当面表达了自己对照片中那青春少艾的无限倾慕之情,又说起了自己的十四岁和沈文澜十四岁的时候自己在大学里的一些事情,他最后总结一句话,“如果我能在你和佩佩十四岁的时候就认识你们两个,我大概会选择等你吧。
”这是他迄今为止说过的最没羞没臊的恭维了。
翻过身背对着李念琛的沈文澜早就不是照片上那个山泉水一样的少女了,她而今是托得起死猪毒得死鱼虾的黄浦江,“十四岁,那你口味再重也要忍两年,不然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有时候多么希望这些年不过是读书时在课上睡着后做的一个冗长的梦,可是一想到你,尽管一切都不如意,却还是会在那个“希望”上有些犹疑。
某天沈文澜一时兴起,有样学样地想到李念琛的公司里去找他一起吃午餐,算是给他一个投桃报李的惊喜,没料到会在他的办公室外面遇见意想不到的熟人Amanda。
穿粉色套装的Amanda专业而娇俏,脖子上戴一条蝴蝶吊坠的白金项链,整个人轻盈好看得仿佛就是一只粉蝶,分分秒秒都会振翅飞走一样鲜活美丽。
工作和生活的压力在一个刻意邋遢的室友面前都变得微不足道,你不得不承认,女人可以假装脱力假装抽搐假装尖叫,男人却很难假装始终兴致盎然,当然,除非使用了辅助性药物。
这个几乎残酷的事实让两人不约而同地想,如果真的结婚,过了一段时间也会热情冷却,兴致缺缺吧,于是大家颇有默契地暗自猜想着彼此生腻的那一天究竟几时会来。
这天晚上,沈文澜敷着睡眠面膜一瘸一拐地挪到床边,掀起被子把自己放进去。
在床上看着文件的李念琛对她突发性的残障好奇不已,一问才知道是因为穿高跟鞋而磨出的水泡,沈文澜又怕疼,所以难免显得夸张了一些。
他掀开被子去确认她的伤情,雪白粉嫩的一双脚上几个大大的水泡看起来很是骇人,“这么怕疼还穿什么高跟鞋?”李念琛皱着眉问道。
“我本来是不穿的,怕跟我共事的男同事们心灵受损嘛,”在南方,确实比不少男人更高大的沈文澜苦着脸回答:“可是跟你出去总不能穿平底鞋吧?!”谁说只有男人是视觉动物?女人也十分追求“看起来”的般配。
李念琛看着沈文澜的一双脚,以她的身高来论,她的脚算小的了。
没怎么受过高跟鞋摧残的双脚显得细皮嫩肉,她的足弓很高,骨肉分布得当,脚趾纤长,脚背的皮肤和身体其他部分的皮肤不同,因为见得光少所以格外白皙光滑,甚至可以见到青色的脉络隐隐蔓延其上,靠近脚底和脚跟的地方是淡淡的粉色……他对女人的脚可没有什么特殊的癖好,但是对着这双玉足,他却十分愿意承认李念瑜的审美眼光确实不差。
“你,你干什么?”沈文澜的女中音在小小的空间里支离破碎,枕套上全是她不慎沾上去的面膜……这不是一次卫生的体验,可但凡香艳刺激的体验都绝不卫生。
对于李念琛这个准女婿,方萍的态度也很是纠结,她认为这个男人要么让女儿幸福到极点,要么让女儿痛苦到极点,这样极端的选择太过危险,与那些找个合适的人结婚过日子的太平模式相去甚远,她为女儿担心,却也偷偷在心中认可沈文澜的这种“不疯魔不成话”的感情观。
准丈母娘的松口让李念琛有些受宠若惊,因为在他的印象中,方萍是个足以跟自家老妈分庭抗礼的殿堂级人物,所以从来没想过能轻易过了这一关。
表明了自己是以结婚为前提和沈文澜进行试婚的李念琛被准许观赏沈文澜的家庭相册,其中的照片据说大部分都是由早逝的准丈人拍摄的。
照片里的女孩子从呱呱坠地到亭亭玉立,每一张都是一段难忘的时光,李念琛下面有两个妹妹,所以很清楚一个父亲可以如何宠爱一个女儿,沈文澜是政策使然的独生女,便被父亲用尽全部心底血去浇灌。
方萍指着相册的最后一张,告诉李念琛,“这张是十四岁,也是最后一张,再以后就没有拍过了。
”一则她们孤女寡母没有闲心也不想代替已故的人拿相机,二则沈文澜因病在青春期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肿胀发胖起来,而且满脸大红痘,爱美的小姑娘更加不想拍照了。
李念琛看着照片里白衬衫牛仔裤的少女,她在阳光下笑得令人目眩。
十四岁的少女看上去无忧无虑又带了点那个年纪情窦初开时才有的淡淡的懵懂,她的气质清冽,五官无一不秀气,长发被扎成两个辫子分垂两边,身躯四肢都纤长合宜,小小年纪却能肯定日后必然是个美人胚子。
李念琛一直知道沈文澜很耐看,本以为她是那种端庄得体八面玲珑的长媳范本,却没想到她也曾是一个不输孙佩佩的精灵般的少女,可能他并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可能李念瑜的看法才是正确的,他确实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了。
方萍见准女婿看一张旧照片看得如此入神,心里也大概有数了,“喂!”她板着脸叫醒李念琛,又忍不住笑出来,“喜欢就给你带回去好了。
” 来正式拜访的李念琛此刻还穿着西装马甲,这种情况下还做一本正经状显得很是滑稽,“不不不,您留着吧,”他想起之前跟沈文澜一起拍过的婚纱照,胸口阵阵柔软,“以后我们可以再拍的。
” 买熟食几乎成为回门习惯的沈文澜开门进来,看到方萍居然把相册拿出来给李念琛看了,估计也说了不少严肃沉重的话题,她冲过去抢过相册玩笑道:“看看,看看,岁月到底是把杀猪刀,本人虽不至面目全非,但也是遍体鳞伤一身是血啊!” 方萍抽打着女儿汗淋淋的爪子,把相册夺回来清理干净,“年纪一大把了还毛手毛脚的,你当自己还小啊!” 年近而立的沈文澜受不得这么大的刺激,夸张地捂着心口作中箭状,“哎哟,老妈你这刀补得……”无论沈文澜回来之前的气氛如何,总之现在的气氛已经被她一通胡搅蛮缠弄得欢乐起来了。
回去之后,李念琛向沈文澜当面表达了自己对照片中那青春少艾的无限倾慕之情,又说起了自己的十四岁和沈文澜十四岁的时候自己在大学里的一些事情,他最后总结一句话,“如果我能在你和佩佩十四岁的时候就认识你们两个,我大概会选择等你吧。
”这是他迄今为止说过的最没羞没臊的恭维了。
翻过身背对着李念琛的沈文澜早就不是照片上那个山泉水一样的少女了,她而今是托得起死猪毒得死鱼虾的黄浦江,“十四岁,那你口味再重也要忍两年,不然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有时候多么希望这些年不过是读书时在课上睡着后做的一个冗长的梦,可是一想到你,尽管一切都不如意,却还是会在那个“希望”上有些犹疑。
某天沈文澜一时兴起,有样学样地想到李念琛的公司里去找他一起吃午餐,算是给他一个投桃报李的惊喜,没料到会在他的办公室外面遇见意想不到的熟人Amanda。
穿粉色套装的Amanda专业而娇俏,脖子上戴一条蝴蝶吊坠的白金项链,整个人轻盈好看得仿佛就是一只粉蝶,分分秒秒都会振翅飞走一样鲜活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