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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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蕙又开始每天翻卖房信息,眼里全是对房子的渴望,“贴心妹妹”叶奚青适时出现:“我们合买一个房吧。

    ” 秋蕙:啊? 虽然这些年,她们吃住都在一起,早习惯了彼此,但叶奚青冷不丁一说,秋蕙还是有点发蒙,合买一个房?她俩? “没错,法律没规定两个陌生人不可以一起买房,而且因为是陌生人,产权分割会非常清晰。

    ” “房子是不动产,就算我想卷走,也卷不动,如果要售卖的话,我们按照出资比例,共同享有房子产权,我没办法背着你偷偷卖。

    ” “我们一起住了五年了,对彼此都非常了解,就算我真的想骗你钱,也不至于卧薪尝胆五年,你可以选择相信我。

    ” 秋蕙:…… “其实我不是不相信你,只是……” “只是社会惯性太大,没有想到这点是吗?” “呃……确实有点……” “那社会惯常认可的合作买房方式夫妻,你已经体验过了,和我相比,你的前夫难道更可靠吗?” 秋蕙:…… 拿叶奚青和她前夫比,那就实在有点侮辱人了。

     她和前夫结了七年,最后什么都没得着,还白白伺候他们一大家子。

     叶奚青虽然也用她伺候,但只用伺候个早饭就行了,其它东西叶奚青作为成年人,都能自理,不需要她操心。

     吃完饭还要帮她干活,干活还不跟她要钱,不和她要钱还自己往家里添置东西,顺心到自己简直不好意思说“伺候”她。

     哪像她前夫家,把衣服丢洗衣机的功夫,都要她来,不然好像这个媳妇白娶了。

     可是不对啊!明明夫妻才应该是最坚固的利益同盟,舍友一个随时会走的搭子,怎么能比夫妻关系更可靠呢? 秋蕙抓破脑袋也想不透,固有的社会观,受到了无与伦比的冲击。

     买房子是大事,夫妻之间都千防万防,更不用说合租舍友了。

     但她关于合作买房,所能想到的最坏结果,也不过是叶奚青以后结婚了,不想和她合住了,要和她拆伙。

     就算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把这栋房子卖了,各奔东西,她就算没赚钱,也不会折本,而且 “你手里的钱再不花出去,就要拿来给你弟付首付了吧。

    ” 秋蕙:…… 会心一击! 离婚的女人回不了家,无外乎有个哥或弟,而秋蕙很“幸运”,她两个都有。

     她哥嫂现在和她父母住一起,弟弟职校毕业,工作不咋地,也该结婚了,让媳妇也进来挤,显然是不可能的,只能给他买房。

     知道她最近日子过得还好,过年回家,她妈虽然没明说,但话里话外,都在提这件事,意思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