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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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荣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作祟的呢? 宋知也想,应该是人天生的劣根性。

     她在上小学的时候,被父母送往乡下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她有一个小她三岁的弟弟,在外面跟着父母打工。

    后来为了两个孩子的学业,父母回到荣城,又把宋知也接回身边。

     宋知也的初中生活很灰暗。

    在乡下生活的几年使得她同市里的学生格格不入。

     在乡下小学,她是班里的佼佼者,但在新的学校,比她优秀的学生大有人在。

    她没上过什么剑桥补习班,英语很糟,她拼着一股心劲去学习,后来成绩也算靠前,可仍旧没什么朋友。

     她想变得合群,于是开始笨拙地加入班里其他女生的聊天当中,听她们聊动漫、聊假期的国外见闻、聊父母工作、聊家里开什么车、聊穿着打扮。

     宋知也在聊天中愈发沉默。

     她家里没有电脑,她们说的动漫她听都没听说过;她没有出过国,连省都没有出去过,最远是去隔壁市参加某个亲戚的葬礼;更不认识什么名牌,冬天家里没有暖气,其他学生穿得轻薄漂亮,她臃肿,十根手指肿得像胡萝卜。

     青春期逐渐来临,宋知也的个头也逐渐拔高,从初二下半学期开始,她走在回家的路上,会被不三不四的学生搭讪。

     这自然不是什么荣耀的谈资,对于示好她向来不屑一顾,可她开始重新审视自己。

     早晨洗完脸照镜子,她会注意到自己的皮肤白皙,头发乌黑,眼睛清亮。

     顾影自怜的后果很严重,宋知也开始变得像莫泊桑短篇小说《项链》的主人公一样,自命清高,对于所生活的环境耿耿于怀、心有不甘。

     当得知周围大部分同学都居住在干净的楼房时,她开始用审视目光环顾自己生活了几年的鑫华街,明明相安无事生活了这么些年,当换一种心态去看,竟开始被它的嘈杂和肮脏所刺痛。

     她也注视着自己的父母,注视孙兰因为长期摆摊而油腻的衣角;也注视宋知明粗糙的手指,他在市里某个小学担任电工。

    她时常为父母不太体面的工作感到一阵窘迫,又因为这窘迫产生愧疚的绵长余韵。

     中考前,姑妈家的表姐送了她一双耐克鞋,预祝她考试顺利。

     对于家庭不富裕、又爱慕虚荣的少女来讲,人生中很难忘掉拥有第一双名牌鞋的感受,似乎身上只要印上了某些logo,就有了某种底气。

    为了留住这种底气,她无师自通地了解到了许多赝品商店,借助这些,她摇身一变,逐渐融入主流群体中。

     中考后的那个暑假,她在补习班结识了姚千姿。

     姚千姿是艺体生,靠舞蹈考上一中,家境富裕,生得漂亮,广交朋友。

    高一开学那天,她倚在隔壁班前方的栏杆上,伸出胳膊向她打招呼。

     同姚千姿认识是一个奇妙的事情。

    因为从那时候开始,宋知也就在新学校里结识了更多的朋友。

    附近班级里有许多学艺体的漂亮男生女生,他们总是像姚千姿一样,自来熟一般地同她打招呼,虽然都是点头之交,宋知也内心却还是有些受宠若惊。

     因此,姚千姿的生日礼物,宋知也选了一个对方喜欢的联名玩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