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苏珊

关灯
    吴宇走到门口教堂门口时,听到了斯图德神父低沉厚重的声音。

    正准备抬脚上台阶,一个嘶哑如锯木的嗓音响了起来。

    吴宇赶快收回了脚,转身朝酒吧走去。

     那个嘶哑的声音是理发匠诺德的。

    也不知道神父怎么忍受矮个理发匠诺德的。

    斯图德神父是高大的日耳曼人,要是脱了神父的袍子,更像一个军人。

    可偏偏拥有极好的耐心,小镇上的居民都喜欢找他倾吐自己的心事。

     倒霉的矮个子理发匠诺德,偏偏脾气十分暴躁。

    就因为早上起床时,忘了先抖一下裤子,被在裤子里安家的蝎子扎了腿一下。

    别人痛两天也就没事了,诺德的腿却在几天之内红肿得穿不上裤子了。

     小镇没有医生。

    自从吴宇用针扎指尖放血,把鲍威尔太太从发烧中拯救出来后,他就获得了小镇居民的信任。

    小镇上的人坚定地认为,吴宇是从中国来的,有资格给皇帝看病的高等级骑士。

    不然,不可能拥有那么神奇的医术。

     镇上的居民找到吴宇帮忙,吴宇只好和斯图德神父一起,把理发匠诺德已经开始流黄水的小腿锯掉。

    没有麻药,诺德叫得太厉害了,把嗓子弄坏了。

     吴宇实在害怕诺德用难听的嗓音,喋喋不休地说着几乎听不清的话。

    这太令人烦躁了。

    他宁可去酒吧待一会。

     苏珊虽然几乎不跟牛仔们说话,但牛仔们点酒时还是会说一两句的。

    金发碧眼的苏珊,不但皮肤白嫩、身材苗条,还拥有和她的容貌相配的美妙嗓音。

     吴宇走进酒吧的时候,已经有几个还没找到工作的牛仔在打牌了。

    其中一个矮壮的牛仔还抬头笑了笑,礼貌地和他打了个招呼。

    他认出了这个叫野牛的牛仔。

    野牛是众多在边境一带四处游荡,帮助大牧场主收集长角牛的掮客之一。

     吴宇找了个角落坐下。

    用嘴吹了一下桌子上的面包渣和木头屑。

    霍尔老爹的咖啡桌已经被牛仔们用小牛削桌边,削得看不出是圆桌了。

     他掏出两块钱放在桌子上,喊:“苏珊,来杯酒!”苏珊还是老样子,从吧台旁昏暗的角落里站起来。

    她倒好一杯爆烈的马牌威士忌,小碟子里放了几片黑麦饼干,用盘子端到吴宇桌上。

     吴宇礼貌地问候了一句,“苏珊,今天过得怎么样?”吴宇没有得到同样礼貌地回答。

    苏珊只是用两只眼睛直直地看着他,一声不吭。

    苏珊曾经用这种方法,吓退了许多对他心怀不轨的牛仔。

    吴宇觉得苏珊没必要这样对他。

    他也绝不会对苏珊做什么的。

     祖父早就给他订了亲了,神机营参将那祥武的嫡女——那明月。

    爷爷是文华殿大学士那鼎铭,是祖父的好友。

    吴宇比明月大三岁。

     吴宇十岁时随母亲去那府拜年,在花园放炮惊了马。

    马差点踩坏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后来才知道她就是明月。

     老爹气急败坏带着他去赔罪,结果那老爷子不仅不生气,还很是喜欢吴宇,说“不淘的孩子长大没出息”,做主把明月许给了他。

     老丈人那祥武更是疼这个小女婿,时不时就要带吴宇去神机营玩。

    吴宇很有些玩枪的天赋,小小年纪不但弓马娴熟,枪法也能比肩神机营内的神枪手。

     旗人好武,见小吴宇不但读书聪明,习武也极有天赋,喜得那家爷俩四处炫耀。

    两个小孩也中意对方。

    京城的衙内圈子里,都知道明月是吴宇的小媳妇儿。

    要不是来了美国,他现在已经和明月成亲了。

     吴宇不再看苏珊,端起酒来喝了一口,抬头去看打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