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1章
关灯
小
中
大
ps:这一篇送给我的第34位盟主:滴雨的季节。
大家都叫她妖精。
我也这样叫你吧,不然显得见外了。
说到妖精有两件事让我记忆深刻。
第一件事是个误会,就不提了。
第二件事就是妖精与宝哥的爱情故事。
这件事,可能全起点的人都知道。
妖精这个东北美妞大胆、泼辣、活泼、可爱。
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
她敢于表达自己,常常把宝哥逼到墙角……壁咚!(围观群众默默搬着小板凳嗑瓜子看直播。
) 犹记红包区那句深情的表白,令多少暗恋宝哥的人汗颜。
“爱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妖精,你是所有女人的榜样。
爱了,就去追。
宝哥,看到这儿,你有没有偷笑?有没有?你一定想笑又怕旁边的人看到,忍得肺疼了吧?好好珍惜你现在拥有的吧! 其实,我对妖了解不多。
因为她不进盟主群,只在q里水。
我是偶尔看他们聊天才了解一点。
妖喜欢接龙,常常一夜不睡。
这对身体、皮肤都有影响,妖还是改掉这个习惯的好。
q群里只要有妖在,就会热火朝天,信息常常刷爆。
外面流言说妖是平胸,人妖,其实不是的。
优优在这里给妖正名。
妖是美女,c杯的。
照片为证。
不然宝哥也不会喜欢呀! 妖开得起玩笑,没见她跟谁真急过。
对优优也好。
不然不会在她生日前夕盟了我。
提起妖的生日,那天很热闹。
这说明妖的朋友遍布各个书友群,只有豪爽真实可爱的女人,才会得到这么多祝福。
谢谢妖精每天水群,谢谢你爱我!么么。
姥姥的椿树(送给上官优幽盟主) 读书的乐趣在于沉浸在字里行间时猝不及防与作者产生了共鸣,内心欣然发觉自己一直未曾察觉的东西,让作者廖廖数语点破,有一种顿悟后的激动与欣慰。
更高层次的感受是读着读着,在书里找到了自己的往事和旧时的心情,像听一首老歌时必定会在脑海里回放曾经寄托在歌声里的情感片断,触摸文字变成检索旧时光的途径。
于是,读书成为我生命里必不可缺的事情。
喜欢在有阳光的日子里坐在阳台看书。
我会特意盘起头发,穿一件及踝的长裙,肩上搭粉色为主调的丽江纹式披肩,泡一盏金骏眉,捧着书安静的坐在阳光里享受难得的宁静。
读庆山的《得未曾有》需要静得下心来才能体会个中妙处。
也就是简单的一个句子,两个字--椿树,就勾起我遥远的思绪,那些被岁月的尘埃埋葬的时光瞬间跳脱出来,仿佛一句咒语,吹得厚厚的尘埃无影无踪,那段旧时光就这样鲜活的摆在眼前,鲜活的让我的心忍不住抽痛。
旧宅门口的椿树是姥姥在世时种下的。
原本若不经风的小树苗越长越壮,在我十岁那年姥姥猝然离世时,它已经有碗口般粗壮了。
姥姥不在了,我的脖子上便多了把用红色毛线绳拴着的钥匙。
我和妹妹放学时父母都还没有回家,大门要自己开。
从此,没人为我等门。
可是,我小时候非常顽劣,虽然长发及腰,性子却很野。
那根红绳是毛线的,挂在脖子上很痒,痒得人心烦,我就常常摘下来随处一放,后果是放学回家后看见大门上的灰色锁头才想起钥匙忘记带了。
头一两次还会乖乖地守在门口等大人回来开门,被批了几次后,索性想个了破解的招数---爬墙头。
可是人小墙高,打小身子弱,没习过武,不会飞檐走壁的功夫,徒手试了几次,就知道了轻重,不再试图硬攻了。
大家都叫她妖精。
我也这样叫你吧,不然显得见外了。
说到妖精有两件事让我记忆深刻。
第一件事是个误会,就不提了。
第二件事就是妖精与宝哥的爱情故事。
这件事,可能全起点的人都知道。
妖精这个东北美妞大胆、泼辣、活泼、可爱。
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
她敢于表达自己,常常把宝哥逼到墙角……壁咚!(围观群众默默搬着小板凳嗑瓜子看直播。
) 犹记红包区那句深情的表白,令多少暗恋宝哥的人汗颜。
“爱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妖精,你是所有女人的榜样。
爱了,就去追。
宝哥,看到这儿,你有没有偷笑?有没有?你一定想笑又怕旁边的人看到,忍得肺疼了吧?好好珍惜你现在拥有的吧! 其实,我对妖了解不多。
因为她不进盟主群,只在q里水。
我是偶尔看他们聊天才了解一点。
妖喜欢接龙,常常一夜不睡。
这对身体、皮肤都有影响,妖还是改掉这个习惯的好。
q群里只要有妖在,就会热火朝天,信息常常刷爆。
外面流言说妖是平胸,人妖,其实不是的。
优优在这里给妖正名。
妖是美女,c杯的。
照片为证。
不然宝哥也不会喜欢呀! 妖开得起玩笑,没见她跟谁真急过。
对优优也好。
不然不会在她生日前夕盟了我。
提起妖的生日,那天很热闹。
这说明妖的朋友遍布各个书友群,只有豪爽真实可爱的女人,才会得到这么多祝福。
谢谢妖精每天水群,谢谢你爱我!么么。
姥姥的椿树(送给上官优幽盟主) 读书的乐趣在于沉浸在字里行间时猝不及防与作者产生了共鸣,内心欣然发觉自己一直未曾察觉的东西,让作者廖廖数语点破,有一种顿悟后的激动与欣慰。
更高层次的感受是读着读着,在书里找到了自己的往事和旧时的心情,像听一首老歌时必定会在脑海里回放曾经寄托在歌声里的情感片断,触摸文字变成检索旧时光的途径。
于是,读书成为我生命里必不可缺的事情。
喜欢在有阳光的日子里坐在阳台看书。
我会特意盘起头发,穿一件及踝的长裙,肩上搭粉色为主调的丽江纹式披肩,泡一盏金骏眉,捧着书安静的坐在阳光里享受难得的宁静。
读庆山的《得未曾有》需要静得下心来才能体会个中妙处。
也就是简单的一个句子,两个字--椿树,就勾起我遥远的思绪,那些被岁月的尘埃埋葬的时光瞬间跳脱出来,仿佛一句咒语,吹得厚厚的尘埃无影无踪,那段旧时光就这样鲜活的摆在眼前,鲜活的让我的心忍不住抽痛。
旧宅门口的椿树是姥姥在世时种下的。
原本若不经风的小树苗越长越壮,在我十岁那年姥姥猝然离世时,它已经有碗口般粗壮了。
姥姥不在了,我的脖子上便多了把用红色毛线绳拴着的钥匙。
我和妹妹放学时父母都还没有回家,大门要自己开。
从此,没人为我等门。
可是,我小时候非常顽劣,虽然长发及腰,性子却很野。
那根红绳是毛线的,挂在脖子上很痒,痒得人心烦,我就常常摘下来随处一放,后果是放学回家后看见大门上的灰色锁头才想起钥匙忘记带了。
头一两次还会乖乖地守在门口等大人回来开门,被批了几次后,索性想个了破解的招数---爬墙头。
可是人小墙高,打小身子弱,没习过武,不会飞檐走壁的功夫,徒手试了几次,就知道了轻重,不再试图硬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