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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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主幸运些,她后来嫁给了宋晨。

     宋晨也是看不过去,明明两个小姑娘都是受害者,却要遭受如此非议。

     他心疼自己的妹妹,也同情王晴晴,后来便干脆娶了王晴晴。

     王晴晴从前还非常恨原主跟她抢姜有为,但自从嫁来了宋家,她一改从前对原主的态度,甚至比宋家人还要关心她。

     可原主根本不领情,她讨厌王晴晴,也讨厌拦着自己不让出门的家里人。

     一年之后,原主终于等来了出逃机会。

     那时,王晴晴怀了宋晨的孩子,突然肚子痛,全家人急着送她去医院,便忽略了家里的原主。

     原主就是这时候,再次偷了家里两百块钱,连夜出发去首都找姜有为。

     她想过了,就算姜有为不跟她结婚,但只要别赶她走就行。

     她这辈子已经完了,不会再有其他男人愿意娶她。

     结果,她没有见到姜有为,只见到了女知青。

     女知青没有一上来就恶语相向,而是告诉原主姜有为不在学校,在校外勤工俭学,每天很晚才回学校。

     原主急着见到姜有为表明心意,便求女知青带她去找人。

     让原主没想到的是,女知青居然同意了。

     但原主并没有见到姜有为,她只记得自己跟在女知青身后走了很远一段路,然后便没了意识。

     当她醒来时,见到的是几个衣衫不整的彪形大汉,而她自己,几乎一丝不挂的躺在一辆卡车车厢里。

     身体里传来的痛感告诉原主,这几个彪形大汉对她做了什么。

     并且,从他们的言语中得知,他们还要将原主卖去别的地方。

     也是这个时候,原主才终于后悔,自己不应该执着于姜有为。

     可还能怎么办,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在她被凌辱的第五天,突然被公安解救。

     但那时候的她,已经没了活下去的勇气。

     不等宋大山跟宋晨接她回家,原主在半路就跳河自尽了。

     她根本没脸再回到大河村。

     而女知青因为有姜有为帮她作伪证,根本没法定罪,最后公安只判了几个彪形大汉的罪。

     但对于宋家人来说,原主已经回不来了。

     甚至,王晴晴因为原主的事,被吓得早产,好在母子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