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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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怀偃向来说到做到。

     他说过要堂堂正正赢一次玄锦,没过几个月,晋国的战书便被送到丞相府。

     玄锦展开那封战书时,指尖微微发颤。

    朱砂写就的字迹凌厉如刀,每一笔都像是要刺破纸背,以及那道落款――江怀偃敬上。

     他记得从前在岐山,江怀偃总爱用朱砂在自己书本上画些歪歪扭扭的符咒,说是要镇住他的清高。

    那时他总板着脸训斥:“朱砂贵重,莫要浪费。

    ” 少年眉梢一挑,故意将染红的指尖抹在他袖口:“师兄心疼银子,不如心疼心疼我?” 案头的烛火忽明忽暗,玄锦望着战书上熟悉的字迹,布帛在掌心攥成一团。

    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与江怀偃兵戎相见。

     玄锦再次来到晋国,如今的晋王宫今非昔比,不再是之前那个破旧的匪窝。

    他望着眼前偌大的宫殿,以及殿前那对身影,迟迟不肯上前。

     晋侯枕在江怀偃腿上睡得正香,而江怀偃一手执书卷,一手轻轻挡在晋侯眼前,为他遮去斜照的阳光。

     这个动作让玄锦想起很多年前的那个雪夜,江怀偃高烧不退,他守在榻前,用掌心为少年遮去刺眼的烛光。

    那人烧得迷迷糊糊,却还攥着他的衣袖不撒手。

     可如今,这双手却覆在别人眼睫上。

    曾经为他收敛锋芒的少年,早已将所有的温柔与耐心,都给了另一个人。

     玄锦的指节捏得发白。

    他从未如此清晰地感受到嫉妒的滋味,像一把钝刀,一点点剜进心口。

     这几十年,他一直活的像个圣人,克己复礼,心系百姓。

    入世不久,便坐到了燕国丞相的位置。

    可他看到江怀偃靠近晋侯时,心底却翻涌出一股陌生的情绪。

     他垂眸看着掌心纵横的纹路,这里曾托着江怀偃沉睡的后颈,掌控过他的欲望,如今却只剩燕国朝堂沾染的墨臭。

     零落的梧桐叶飘过肩头,玄锦的目光一转,落在不远处的承煜身上。

     这孩子比从前长高了不少,正在河边磨剑。

     “想知道自己的身世么?”玄锦来到他身后,忽然开口。

     承煜的手顿了顿,瞥了眼玄锦,继续磨剑:“我是师父捡回来,给他洗衣服的。

    ” 岐山一别,这孩子似乎对玄锦生出些敌意来。

     “月氏族王子,”玄锦的声音很轻,却像惊雷炸响在少年耳畔,“江怀偃屠城时,你父母和六个姐姐,皆为护你而死。

    ” 第六十四章 承煜的剑哐当落地。

     “我不信!” “那年被江怀偃捡回来的不是你,是路边的一只野狗,没活多三月便死了。

    你是月氏族最后的血脉,他将你带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