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新儒家:两个学派的开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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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只是记起自己与万物本来是合一的,并“以诚敬存之”而行动。

    用这种方法,本来的合一就会在适当的进程中恢复。

    这就是程颢哲学的一般观念,后来陆九渊和王守仁详细地发挥了。

     程朱的“理”的观念的起源 第八章已经讲过,在先秦时代,公孙龙早已清楚地区分了共相和事物。

    他坚持说,即使世界上没有本身是白的物,白(共相)也是白(共相)。

    看来公孙龙已经有一些柏拉图式的观念,即区分了两个世界:永恒的,和有时间性的;可思的,与可感的。

    可是后来的哲学家,没有发展这个观念,名家的哲学也没有成为中国思想的主流。

    相反,这个思想朝另一个方向发展了,过了一千多年,中国哲学家的注意力才再度转到永恒观念的问题上。

    这样做的主要有两个思想家,就是程颐、朱熹。

     不过程朱哲学并不是名家的继续。

    他们并没有注意公孙龙,也没有注意第十九章讲的新道家所讨论的名理。

    他们直接从《易传》发展出他们的“理”的观念。

    我在第十五章已经指出,道家的“道”与《易传》的道存在着区别。

    道家的“道”是统一的最初的“一”,由它生出宇宙的万物。

    相反,《易传》的道则是“多”,它们是支配宇宙万物每个单独范畴的原则。

    正是从这个概念,程朱推导出“理”的观念。

     当然,直接刺激了程、朱的,还是张载和邵雍。

    前一章我们看到,张载用气的聚散,解释具体的特殊事物的生灭。

    气聚,则万物形成并出现。

    但是这个理论无法解释,为什么事物有不同的种类。

    假定一朵花和一匹叶都是气之聚,那么,为什么花是花,叶是叶?我们还是感到茫然。

    正是在这里,引起了程朱的“理”的观念。

    程朱认为,我们所见的宇宙,不仅是气的产物,也是理的产物。

    事物有不同的种类,是因为气聚时遵循不同的理。

    花是花,因为气聚时遵循花之理;叶是叶,因为气聚时遵循叶之理。

     邵雍的图,也有助于提出理的观念。

    邵雍以为,他的图所表示的就是个体事物生成变化的规律。

    这种规律不仅在画图之先,而且在个体事物存在之先。

    邵雍以为,伏羲画卦之前,《易》早已存在。

    “二程”中有一位说:“尧夫(邵雍的号。

    ——引者注)诗:‘……须信画前原有易,自从删后更无诗。

    ’这个意思古原未有人道来。

    ”(《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这种理论与新实在论者的理论相同,后者以为,在有数学之前已有一个“数学”。

     程颐的“理”的观念 张载与邵雍的哲学联合起来,就显示出希腊哲学家所说的事物的“形式”与“质料”的区别。

    这个区别,程朱分得很清楚。

    程朱,正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为世界上的万物,如果要存在,就一定要在某种材料中体现某种原理。

    有某物,必有此物之理。

    但是有某理,则可以有,也可以没有相应的物。

    原理,即他们所说的“理”;材料,即他们所说的“气”。

    朱熹所讲的气,比张载所讲的气,抽象得多。

     程颐也区别“形而上”与“形而下”。

    这两个名词,源出《易传》:“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系辞传上》)在程朱的系统中,这个区别相当于西方哲学中“抽象”与“具体”的区别。

    “理”是“形而上”的“道”,也可以说是“抽象”的;“器”,程朱指个体事物,是“形而下”的,也可以说是“具体”的。

     照程颐的说法,理是永恒的,不可能加减。

    他说:“这上头更怎生说得存亡加减。

    是它元无少欠,百理具备。

    ”(《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又说:“百理具在平铺放着。

    几时道尧尽君道,添得些君道多;舜尽子道,添得些子道多。

    元来依旧。

    ”程颐还将“形而上”的世界描写为“冲漠无朕,万象森然”。

    它“冲漠无朕”,因为其中没有具体事物;它又“万象森然”,因为其中充满全部的理。

    全部的理都永恒地在那里,无论实际世界有没有它们的实例,也无论人是否知道它们,它们还是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