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刑名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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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下来,补充自己的队伍。

     剩下的人则通过独龙岗卖掉。

     按照正常做法。

     张文远既然已经上梁山。

     这些俘虏其实应该拿去补充其他梁山土匪的势力。

     但张文远也不想梁山的势力太过强大,自然不会做再往他们那里送人的事情。

     处理完这些事。

     张文远让人继续打扫战场。

     自己则钻进民居,闭上眼睛打开系统。

     这一战张文远虽然没有在战场上有太多表现。

     但是最后跟着对影山骑兵一起冲锋时,为了打开道路,张文远也是大开杀戒。

     独自杀了四十多人。

     其中还包括周秀这个武艺颇强的阳谷县守备。

     看了一眼众人的能力。

     四十多人里有几个军官贡献了几门普通级别的武艺。

     但对现在的张文远来说已经看不上。

     正好用来冲经验值。

     夕阳西下。

     一抹残阳伏在梁山泊的水面上。

     张文远坐在靠水的窗前。

     只觉一大堆知识涌入他的脑海。

     张文远时不时点击着个人能力转化成经验值。

     一边则贪婪地吸取着这些知识的精华。

     脑海之中,与律法有关的知识正在急速地增加。

     刑名、钱谷乃是此时治理地方除了征兵和徭役之外的最重要工作。

     王正的刑名之术虽然只是中品技能。

     但其中包含的知识也极是丰富。

     中华自从上古时代就已经有了成文法的意识。

     自先秦诸子百家起,各家都对法律有自己的阐述。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经过千百年的发展,形成了一套自成一体的法律体系,后世学者称之为中华法系。

     中华法系对于周边国家的影响极为深远。

     朝鲜、日本、越南、泰国各藩属之地的法律在千百年中几乎都是由中华法系衍生出来的。

     王正作为大宋的吏员。

     学习的刑名之术自然也是中华法系。

     这一套体系天生适合于由儒家统治的社会。

     其中包含的很多思想,与张文远后世所熟悉的西方法系极为不同。

     比如中华法系非常注重教化、亲情、忠孝节义等儒家价值。

     在大宋律法里。

     儿子叛逆被父亲打死。

     只要父亲能证明自己是在教育儿子时犯的罪。

     所判的罪责会比杀死别人要轻上许多。

    相应地,子杀父、子骂父则都是重罪。

    孩子对父母不孝甚至可以被流放。

     这种法律体系放在以前。

     张文远会觉得对人的约束极大,但是随着对中华法系的知识增加。

     张文远渐渐也理解了其中许多概念的来由。

     法律本质是作为社会道德的底线,减少社会各阶层的冲突。

     每个时代的法律一定是根据这个时代的社会思想基础而来的。

     二十一世纪的法律,如果拿到大宋,几乎可以保证会出问题。

     大宋没有那么高效的行政机构。

     也没有那么多的社会资源可以用来打官司,百姓思想也极为不同。

    用二十一世纪的法律来给此时的百姓判案,说严重了都可能激起民变。

     王正原本只是个精于吏道的刑名师爷,对于刑名之术的理解,大概也只有个四五成的样子。

     这已经可以被称为精通刑名了。

     而张文远一口气直接将刑名之术的数值充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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