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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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识到了Vikram的确如我第一眼所见的那样是一个极品腹黑,或许是出于对表面温柔内心腹黑的不二君森森的爱,再或许是出于他仰望天空时的剪影让我感觉很熟悉很亲近,我同样热爱把腹黑的特质发扬光大的Vikram。

     五年级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人除了自家的兄弟、小魔王大人以外增加了VikramSlytherin。

     很多很多年以后回想我的学生时代,我都认为一切令人摸不着头脑的事情的开始就是以六年级为起点的。

     六年级的时候我验证了宇宙第二定律:凡是好男人不是名草有主了就是踏上了搅基的不归路。

     我拟定的老公候选人唯二的两个人搅基了,令我心碎啊。

    严格说起来,搅基的只有一个,Voldemort说他喜欢Vikram,而Vikram似乎对男人不感兴趣,确切的说是对Voldemort没那方面的兴趣。

     即使如此我也没有胆量站出来和神乎其神的魔王大人抢男人,还没开始我就知道自己输定了。

     我真正注意到Abbott的时候是我结束一段长时间的单恋后,我想我是真的喜欢Abbott的。

    他开朗阳光英俊活力十足,家世也是很好的,从各种方面来说都是好老公第一人选。

    这样性格的人才是适合我的。

    像Vikram和Voldemort那样的人物不是我能绑得住的,都是极品到过分的货色叫我这样的小人物如何担当的起啊!除非哪天我成了女王才配得上他们吧。

     …… 正如我所说的,时间是耐不住消耗的。

    五年级过去了,六年级过去了,七年级也过去大半了。

    我和Abbott结婚了,Abbott被狼人咬了以后在家里苦熬了一年后顺利觉醒了吸血鬼血统。

    我的双胞胎哥哥Abraxas曾经问我是不是真的想清楚了要和他结婚,我一口咬定说是的,我决定好了,不会反悔。

    他问我为什么这么肯定,他甚至直白的告诉我Abbott爱的那个人正是Vikram.。

    清楚这一切的我任然和Abbott结婚了,Abbott一开始就是反对这门亲事的他坦白过他想和他喜欢的人结婚。

    最后我们的婚礼如期举行了,因为我的媚娃血统就在婚礼的前一天觉醒了,离开了伴侣的媚娃只有死路一条,Abbott的行动证明了他的善良品质。

     Abbott在转化为吸血鬼的那一年多的时间里都不敢去见Vikram,因为他认为自己很危险会伤害到他。

    我认为Vikram是比吸血鬼、狼人更可怕。

    原因是我六年级的时候,我发现我丢了一段记忆,我不知道我丢了什么了,但是从那以后我每一次见到Vikram都会有一种哭泣的冲动。

    努力回想,想起来的只有隐约之中有人用熟练的中文喊我上一辈子的名字:荌雅……我们来自同一个地方……荌雅……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从那以后,每当Vikram抬头仰望天空的时候我都觉得他熟悉得我们仿佛认识在上辈子。

     …… 七年级是风云涌动的一年,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各大报纸杂志开始大批大批的刊登一些神奇的东西,比如传奇刻章的消息,比如收集齐六块传奇刻章能得到上古的神器,再比如这一年出现在魔法界的精灵大大增多。

    再再比如,成为了血族新生贵族融入了古老血族家族的Abbott从血族那边带回来一些不可思议的消息。

    如千万年前白蔷薇古堡的出现,记载了多年前秘辛的历史书《上古传奇》从某个长老家的破书柜里翻出来了,再比如六块传奇刻章是打开魔女莉莉丝墓室的钥匙,复活了莉莉丝女王必能重振血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