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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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 ◆诸书 ◇三皇 值成以伏羲、女娲、神农为三皇,宋均以燧人、伏羲、神农为三皇,《白虎通》以伏羲、神农、祝融为三皇,孔安国以伏羲、神农、黄帝为三皇。

    明曰:“女娲、燧人、祝融事,经典未尝以帝皇后言之,又不承五行之运,盖霸而不王者也。

    且祝融乃颛顼之代火官之长,可列于三皇哉则知诸家之论,唯安国为长。

    ” ◇五帝 值成以黄帝、少昊、颛顼、帝喾、唐尧、虞舜为五帝,六人而云五帝者,以其俱合五帝座星也。

    司马迁以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为五帝,孔安国以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为五帝。

    明曰:“康成以女娲为皇,轩辕为帝。

    按:轩辕之德不劣女娲,何故不为称皇,而沦之入帝,仍为六人哉考其名迹,未为允当者也。

    司马迁近遗少昊而远收黄帝,其为疏略,一至于斯。

    安国精详,可为定论。

    ” ◇皇帝名义 值成云:“北斗天皇大帝,其精生人,凡称皇者,皆得天皇之气。

    ”又云:“五帝者,仰合五帝座星也。

    ”明曰:“康成举其边,未为通论也。

    今按《尚书》说,‘皇者皆天德也。

    皇,王人也,帝,谛也,公平通达举事审谛也。

    人主德同天覆,故德优者谓之皇,其次谓之帝’。

    然则皇者、帝者,皆法天为名,非取星为号也。

    ”或曰:“子以轩辕为皇,何故谓之黄帝?”答曰:“凡言有通析,析而言之,则皇尊于帝,通而言之,则帝皇一也。

    《月令》云:‘其帝太昊’,则伏羲亦谓之帝也;《吕刑》云:‘皇帝清问下民’,则尧亦谓之皇也。

    ” ◇放勋重华文命非名 司马迁《史记》以“放勋”为尧名,“重华”为舜名,“文命”为禹名。

    明曰:“皆非也。

    按:《尧典》云:‘若稽古帝尧曰,放勋钦明,文思安安。

    ’孔安国曰:‘勋,功也。

    钦,敬也。

    言尧放上世之功化,而钦明文思之四德,安天下之当字也。

    ’《舜典》:‘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叶于帝。

    ’孔安国曰:‘华谓文德,言其文德光华,重合于尧,俱圣明也’。

    《大禹谟》云:‘若稽古大禹,文命敷于四海,祗承于帝。

    ’孔安国曰:‘言其外布文德、教命,内则敬承尧舜也’。

    据安国所言,当以‘放勋’、‘重华’、‘文命’皆谓功业德化,不言是其名也。

    ”或问曰:“子何知安国之是而司马之非乎?”答曰:“以《尚书》经文知之也。

    经文上曰‘是帝尧之位号’,下曰‘是帝尧之功德’,‘若放勋’是尧之名,则经当云‘若稽古帝尧放勋’,则放勋当其名处。

    今‘放勋’乃在‘曰’之下,连于‘钦明文’,思岂名不属于位号,而乃冠于功德乎又《舜典》云‘重华叶于帝’,若‘重华’为名,将何以叶于帝又《大禹谟》云‘文命敷于四海’,若以‘文命’为名,将何以‘敷于四海’又《皋陶谟》曰‘允迪厥德’,岂‘允迪’为皋陶之名乎且子生三月,而父为之名。

    今‘放勋’、‘重华’、‘文命’之义,皆谓圣明功业,岂此三帝即位之后,始为名乎且舜之父母顽嚚,岂知舜之德可继于尧,而名之重华乎若是舜自作,于理固不当如此。

    验斯枝节,即‘放勋’、‘重华’、‘文命’非尧舜夏禹之名也。

    故知马迁之非,安国之是也。

     ◇五行神 明曰:“木神曰勾芒,火神曰祝融,土神曰后土,金神曰蓐收,水神曰玄冥。

    土神独称后者,后,君也,位居中,统领四行,故称君也。

    ”或问曰:“据此,后土是五行之神,汉代立后土祠于汾阳,祀何神也?”答曰:“三代已前无此礼,盖出一时之制耳。

    其祀当广祀地神,即如《月令》所祀皇地祗者也。

    ” ◇五行配 《春秋》昭二十九年,《左傅》曰:“少昊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木及水使。

    重为勾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

    颛顼氏有子曰黎,为祝融。

    共工氏有子曰勾龙,为后土。

    此五子生为五行之官,死后以之配祭五行之神也。

    ”或问曰:“值成于《月令》‘其神后土’,注云:‘颛顼之子黎兼后土官’,孔颖达曰:‘勾龙初为后土,后转为社神。

    后土有阙,黎则兼之’者,何也?”答曰:“康成失之于前,颖达徇之于后,皆非也。

    按《左传》曰:‘勾龙为后土,后土为社’,则是勾龙一人而配两祭,非谓转为社神也。

    《月令》土既是五行之神,以勾龙配之,正与左传文合。

    而康成以黎兼之,亦何乖谬。

    ”又问曰:“《楚语》曰:‘颛顼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

    黎既曾司地,何故不可配土乎?”答曰:“黎之司地,兼其职尔,非有功于土也。

    若谓黎可配土,则重亦可配天乎且黎为火正,而康成犹用兼之配土,岂勾龙土官,乃不可以配土乎今依左氏,勾龙配于两祭,不亦宜乎?”又问曰:“勾芒、祝融之类,皆是五行之名号,为重黎之名,皆是人鬼,何故与之同称乎?”答曰:“此五子能著其功,施于人,与鬼神相似,故得与之同称也。

    亦犹皇帝天神,王者德同于天,故亦得称皇帝,此其义也。

    ” ◇社神 先儒以社祭五土之神。

    五土者,一曰山林,二曰川泽,三曰丘陵,四曰坟衍,五曰原隰。

    明曰:“社者,所在土地之名也。

    凡土之所在,人皆赖之,故祭之也。

    若唯祭斯五者,则都邑之土,人不赖之乎且邑外之土,分为五事,之外无馀地也,何必历举其名乎以此推之,知社神,所在土地之名也。

    ”或问曰:“五土之名,出自周礼非乎?”答曰:“按,《周礼·地官》唯云‘辨五土之名物’,不云五土为社也。

    ”又问曰:“社既土神,而夏至祭皇地祗于方丘,又何神也?”答曰:“方丘之祭,祭大地之神;社之所祭,祭邦国、乡原之土神也。

    ” ◇社位 《周礼·春官》小宗伯之职,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

    经云:“库门内雉门外之左右也。

    ”明曰:“按《曲礼》云:‘主人入门而右,客入门而左。

    主人就东阶,客就西阶。

    门向堂为正,即左在西而右在东也。

    凡堂及门外皆人臣之位,故以向堂为正也’。

    此言右社稷而左宗庙者,则社稷在门东,宗庙在门西也。

    所以然者,社稷所主之祀,东方阳之发生;宗庙主死人之祭,西方为阴,阴主死云者,各従类也。

    闵二年《左传》言季友之生,卜之曰‘间于两社’者,周社与亳社也。

    亳社,殷社也,殷都亳,故谓之亳社,即《礼记》所谓‘丧国之社屋之不受天阳’者也,立之于庙门外,以为后王戒,亦従阴类也。

    然则雉门之外,东有周社,西有殷社,二社之间,朝廷执政之所。

    故曰‘间于两社为公室辅’也。

    ”